广西南宁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工程-智慧档案库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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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J*-******-JGJ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工程-智慧档案库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证 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 参加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相应内容同步更正,其余内容不变。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西招标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南铁北三区*号
联系人:李道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东方曼哈顿三楼
联系人:何浏、陈伟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浏、陈伟
电 话:****-*******
采购人:南宁铁路运输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