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3年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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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BTWFZ*****(招标文件编号:****BTWFZ*****)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年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号信息办公楼*-*楼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年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视频会议系统运维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服务期内对视频会议系统核心、关键设备进行原厂维保;对省局机关各会场其它相关设备提供维保。二是服务期内提供应急和备份设备。三是服务期内组建专业保障组,对整个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并安排*名专业技术人员驻点省局机关开展视频会议保障。四是服务期内对全省各市(含县)的视频会议设备开展*次/年现场健康检查。 详见采购文件。 ****年**月*日至****年**月**日。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饶德海、潘祖聪、李如平、沈进波、张家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合肥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质疑材料不完整的;(*)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李工****-********(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商务部分),刘先生(技术部分)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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