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巢湖市人民法院信息化服务外包(二次)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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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法院信息化服务外包(二次)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巢湖市人民法院信息化服务外包(二次)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MMFN*****二、项目名称:巢湖市人民法院信息化服务外包(二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讯飞大厦A*-**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每年玖拾伍万柒仟元整(¥:******.**元/年)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巢湖市人民法院信息化服务外包(二次)
服务范围: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要求: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对全院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系统进行外包运维管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X 年(X≤*),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标准详见采购需求中“四、运维服务考核方案”内容
服务标准:合格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何朝柱,吴勤,周世睿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合公协[****]**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伍拾伍元整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巢湖路嘉正国际*号楼一单元***室,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提交或书面形式向巢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巢湖市人民法院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东苑新村对面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地址:巢湖市巢湖路嘉正国际*号楼一单元***室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鲁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