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睢宁县公安局官山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采购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睢宁县公安局官山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徐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原文链接地址StartFragment项目概况睢宁县公安局官山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JSZC-******-XZHH-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http://***.******.***/,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XZHH-C****-****项目名称:睢宁县公安局官山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睢宁县公安局官山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主要包括装修吊顶、墙面、地面、门窗、灯具、卫生洁具、给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卫生间隔断、器具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期限后在“徐州政府采购网”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此时段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电子投标准备:“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五、开启*、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询问和质疑*.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周小宇 联系电话:****-********/***********地址:睢宁县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楼。(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终止磋商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四)特别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睢宁县公安局地址:睢宁县永盛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睢宁县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楼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小宇联系方式:****-********/***************年*月**日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