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丰]丰县公安局辅警团体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采购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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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丰县公安局辅警团体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采购公告(二)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徐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丰县公安局辅警团体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的潜在供应商应“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SXF-C****-****项目名称:丰县公安局辅警团体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丰县公安局辅警团体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特点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收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接收:*.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终止磋商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丰县公安局地 址:丰县经济开发区南苑路**号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地 址:丰县洪井小区南门西侧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史工 电话:***********江苏**********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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