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松阳县人才公寓保障对象公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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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松阳县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办法》(松委人办[****]*号)精神,经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住建局审核,以下申请人符合人才公寓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如有异议,请向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序号申请人性别工作单位学历学位*司储毓女松阳县人民法院硕士研究生*潘晓芳女松阳县区域协作中心硕士研究生*李晓东男松阳县经济商务局硕士研究生*范梦琳女松阳县文化馆硕士研究生*吴声彬男松阳县纪委县监委(含驻派机构)硕士研究生*朱建华男松阳县人才储备中心硕士研究生*叶树焕男松阳县科技局硕士研究生*种垒男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硕士研究生*刘传林男松阳县应急管理局硕士研究生**贾婕女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硕士研究生**夏秀媚女松阳县融媒体中心硕士研究生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 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