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新]新沂市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辅助事项服务外包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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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沂市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辅助事项服务外包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徐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原文链接地址StartFragment新沂市人民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配套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WYZJ-C****-****项目名称:新沂市人民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配套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采购需求:项目位于新沂市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期限:***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基本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一)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二)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询问和质疑*.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胡楠 联系电话:***********地址:新沂市黄沭路*-**号。(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新沂市人民法院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号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伟业房地产******地址:新沂市黄沭路*-**号联系人:胡楠 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楠联系电话:***********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