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关于2023年7月25日拟对三门启明橡塑有限公司年产4000套护舷、2000组道口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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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content关于****年*月**日******年产****套护舷、****组道口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台环建(三)示[****]********年产 **** 套护舷、**** 组道口生产项目三门县珠岙镇珠岙路*************拟投资***万元,拟建年产****套护舷、****组道口项目。企业租赁位于三门县珠岙镇珠岙路*号的******空闲厂房和锅炉房,建筑面积约***m*,新增破胶机、开炼机、硫化机等产生设备进行项目建设。无。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厂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废气:开炼和硫化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m排气筒排放;锅炉燃气锅炉废气直接通过**m排气筒排放;破胶粉尘加强机械通风。噪声:配套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固废:边角料、废树脂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 ******** 传真:********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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