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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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时间原文链接*滨海大道(新城段西段)提升改建工程-惠飞路舟环建审〔****〕*号****年*月**日见附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生态环境部关于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审批通过滨海大道(新城段西段)提升改建工程-惠飞路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三、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滨海大道(新城段西段)提升改建工程-惠飞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惠飞路-删除涉密事项说明.pdf惠飞路-关于要求审批的函.pdf惠飞路-公众参与说明.pdf舟环建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