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房山区拱辰街道梅花庄村温泉居住区(梅花庄旧村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基站改移工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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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受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区拱辰街道梅花庄村温泉居住区(梅花庄旧村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基站改移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房山区拱辰街道梅花庄村温泉居住区(梅花庄旧村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基站改移工程项目编号:SRCZ****-***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丽娜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中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北京******代理机构联系人:任丽娜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焦庄村公交站旁******一、采购项目内容预算金额:预估***.**万元采购需求: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房山区拱辰街道梅花庄村温泉居住区(梅花庄旧村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基站改移工程(施工)已于****年**月**日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年**月**日起连续*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内本项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的,可以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工程名称:房山区拱辰街道梅花庄村温泉居住区(梅花庄旧村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基站改移工程招标项目编号:SRCZ****-***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中路**号联系人:张先生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焦庄村公交站旁******邮编:******联系人:任丽娜电话:***********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本工程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北******;(评标得分**分);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合格;工期:**日历天;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评标得分**.**分);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合格;工期:**日历天;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评标得分**.**分);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合格;工期:**日历天;项目联系人:任丽娜联系电话:***********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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