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池州市贵池区滨江幼儿园新建项目室内外装饰工程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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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池州市贵池区滨江幼儿园新建项目室内外装饰工程(项目编号:CZB********-*)有关澄清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项中“((注:使用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规定及安徽省住建厅《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PDF 版),并提供手写签名或知情承诺(即双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的,该证书无效。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评标专家仍有疑异可以委托招标人(代理机构)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核验真伪及信息。)”修改为“(注: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评标专家仍有疑异可以委托招标人(代理机构)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核验真伪及信息。)”。由此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