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6号厂房扩建及周边道路建设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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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厂房扩建及周边道路建设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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