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洪江市黔城镇红岩敬老院基础设施改造(含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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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黔城镇红岩敬老院基础设施改造(含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采购人(全称):洪江市民政局(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项目信息*、采购合同名称:洪江市红岩敬老院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含消防)项目合同*、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红岩敬老院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含消防)*、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详见合同内容*、项目经理:杨修勇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小写:*******.**元合同金额大写:贰佰零壹万伍仟元(*)具体标的如下:包号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单价合同金额(总价)******洪江市红岩敬老院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含消防否╱╱*项详见合同内容*******.**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日期:****年*月*日至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履行期限:****年*月*日至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地点:洪江市黔城镇红岩乡方式:现场签订四、付款方式*、本合同无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施工过程中,工程量以甲乙双方指定现场负责人共同认定的实际完成的施工工程量为准,且需经双方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盖章后作为结算依据。*、本项目按工程量达到**%支付第一次工程款,支付合同总工程款的**%(¥******.**元),工程量达到**%支付第二次工程款,支付合同总工程款的**%(¥******.**元),支付前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中期支付资料(包含计量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本工程经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后,第三次支付以财政结算审计数据支付总工程款的**%,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在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一年后支付。*、在乙方全部施工完成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结算资料后的一个月内应办理完工结算。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其他合同文件。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九、合同主体甲方:洪江市民政局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唐建林委托代理人:李建雄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地址:地址:洪江市黔城镇西南大市场*栋*号开户银行:******洪江支行帐号:********************其他补充事宜: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