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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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松市监询通〔****〕****号******:为调查了解******于****年*月的变更登记情况,我局需对你单位进行询问。因你单位通过登记住所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到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股(***室)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请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月,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公章联系人:吴颜新、姚小萌联系电话:****---*******?????????????????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