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金安区智医助理运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金安区智医助理运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金安区智医助理运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智医助理运维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A*楼**-**层
成交金额:叁拾陆万伍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金安区智医助理运维项目
服务范围:对智医助理系统中的辅助诊断、慢病智能管理、智能语音外呼等功能模块提供运维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产品功能维护优化、系统故障应急响应、业务数据安全备份、平台监控、系统和数据库巡检等。
服务要求:
*、可用性保障
(*)平台监控服务:配置系统监控及告警系统,对硬件资源利用率、操作系统及产品软件的运行情况、数据库运行状况等指标的监控,异常情况自动告警,及时处理告警,保障平台稳定运行;
(*)系统巡检服务:定期巡检操作系统及产品软件运行情况,确认系统运行状态、识别隐患及巡检问题处理,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数据库巡检服务:定期巡检数据库运行情况,确认数据库运行状态,识别风险及巡检问题处理,保障数据库稳定运行;
(*)数据备份服务:定期备份系统重要数据,数据库每日备份,其他重要数据每月备份一次;
(*)系统优化服务:根据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软件架构优化,资源扩容缩容及配置优化等。
(*)容灾演练服务:定期进行系统故障演练,识别系统性运行风险及问题处理,保障产品的整体可用性。
*、产品功能维护
(*)根据产品功能规划,更新软件版本及配置;
(*)根据产品运营需要等需求,更改系统参数配置。
*、产品使用过程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通过微信/QQ 群为系统用户提供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解答及疑问咨询等。
(*)三方接口问题协助修复:三方厂商系统出现接口问题,协同问题排查及故障处理。
*、应急响应及服务保障
(*)处理系统运行相关的突发情况、故障应急响应;
(*)协助客户处理产品运行相关的重要保障工作;
(*)*x** 小时响应,*** 小时在线服务。
*、基础监管服务
(*)机构调整
智医助理系统配置服务,为各区对应机构的日常调整提供支撑服务,如机构的增删改查、数据对照,账号管理等。
(*)数据检查
协助区管理员、乡镇管理员等对异常数据进行检查分析,为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提供数据分析支撑。
(*)监管统计
以周/月/季度协助客户整理区间应用数据,便于日常监督管理及通知需要。
*、回访培训保障
(*)针对有需求的集中强化培训及问题用户的回访工作,输出回访记录;
(*)针对新增功能或新版内容等进行的培训或使用指导;
(*)配合区管理部门开展下乡督查,针对现场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处理解决。
*、外呼服务:我司会按照要求提供外呼语音服务,包括电话 ** 万分钟,短信 *** 万条;对于超出部分与客户进行协商决定。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如考核合格、履约良好,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严重不符合与采购人约定的要求,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详细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服务标准:确保金安区智医助理系统稳定运行,切实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和服务质量。五、评审专家名单:方松林、卢义柱、尹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与安丰路交叉口安丰大厦*楼***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号*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金安区行政中心一楼区卫健委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与安丰路交叉口安丰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二轮报价表****年*月**日网上报名
报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