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东区基础设施工程-排水管线的改造及清淤工程[创业路(兴港大街-鸭绿江大道)]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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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东区基础设施工程-排水管线的改造及清淤工程[创业路(兴港大街-鸭绿江大道)]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东区基础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TP*********工程名称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东区基础设施工程标段编号******TP***************标段名称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东区基础设施工程-排水管线的改造及清淤工程[创业路(兴港大街-鸭绿江大道)]建设单位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管理局填报单位辽宁******工程类别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项目所在区域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建设地点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产业园工业区东区拟中标单位信息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证书编号投标报价工程工期质量要求企业资质评审得分中标候选人情况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项目负责人赵玉玲孙建孙莹注册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编号辽************辽************辽************投标报价*******.******元*******.******元*******.******元工程工期******质量要求合格合格合格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评审得分***.******.***.**企业业绩投标人告知承******宽甸满族自治县************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废标情况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其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报价修正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TPBidder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