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繁昌经济开发区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一阶段储能车间工程)澄清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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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经济开发区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一阶段储能车间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就“繁昌经济开发区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一阶段储能车间工程)”(项目编号:WH**GC****FJ****)澄清如下:
*、[endif]“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新增:(*)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列入期内的;
(*)自开标之日上推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控制价文件电子档现已重新上传,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注:本项目其他要求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合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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