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福建建盛-竞争性磋商-海沧区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2023-014)-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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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S****-***(招标文件编号:JS****-***) 二、项目名称:海沧区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PM**、PM*.*)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金尚路**号之一*A室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 ****** 可吸入颗粒物(PM**)检测仪;细颗粒物(PM*.*);动态校准仪(含:气相滴定,紫外光度计) Thermo ****i;***i *台可吸入颗粒物(PM**)检测仪;*台细颗粒物(PM*.*);*台动态校准仪(含:气相滴定,紫外光度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仁清、蒋龙生、戴兰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下:(*,***]万元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以转账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缴交服务费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分公司;开户行:民生银行集美支行;账号:**********、缴交完成后,请将开票资料和转账电子回单发送至我司邮箱,并标明开具发票类型。邮箱:jsxmfgs@***.com*、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我司领取落标通知书,同时凭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兑英路电子城·厦门国际创新中心*期*#-*号楼B座***室 联系方式:魏先生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