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大庆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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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黑龙江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GL[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现在修正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修正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内容-详细评审表-商务部分-企业业绩 (*.*分),修改如下: 近三年完成过与本项目同类餐饮服务业绩(近三年指***.******.***至****.** .**)。每提供一份得*分,最多*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 ***号】规定,参照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元,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投标时应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否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中标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该项目因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应风险。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为同意此约定。 收款单位:****** 开户行:******大庆兴业支行 账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萨尔图区热源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兴大街*号大庆电子商务产业园的A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