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合肥市2023年乡村人才百千万工程培训(第1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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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合肥市****年乡村人才百千万工程培训(第*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合肥市****年乡村人才百千万工程培训(第*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FFFZ*****二、项目名称: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合肥市****年乡村人才百千万工程培训(第*包)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号东方商城商务中心*楼中标(成交)金额:陆拾柒万陆仟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合肥市****年乡村人才百千万工程培训(第*包)
服务范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和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前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曹宜华,李劲松,张瑞玖,耿松,孙筱楠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号文规定标准的**%收取,不足****元的,按****元收取,由中标人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招标大厦**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合肥市****年乡村人才百千万工程培训(第*包)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文丽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