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 创建调处“黑山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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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黑山县不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突显人民调解力量,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防止矛盾激化、信访维稳、社会治安中的源头防范和标本兼治作用,创新构建“机制健全、组织完备、排查全面、调处有序”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黑山模式”,受到省、市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年*月,黑山县以半拉门镇为试点,成立人民调解工作队。工作队改变以往的调解模式,整合调解员力量,实现集中调解,化单指发力变握掌成拳,组团开展全镇各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当年纠纷化解率即超过了**%。黑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整县推广半拉门镇人民调解工作经验。 整合资源,组建队伍,依靠群众力量。坚持党委领导,全县**个乡镇(街道)分别成立了由党组织副书记任队长的调解工作队,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乡镇(街道)退休机关干部为副队长,将村“两委”成员、网格员、村贤等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水平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真正成为党委主导、全民参与、合力攻坚的人民调解专业队伍。同时,整合人民调解员、正风肃纪监督员、网格员、信访代理员等力量,实现“四员合一”。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等方式对调解员进行培训,使人民调解工作队调解纠纷更加专业化。 创新手段,源头化解,就地解决矛盾。通过组建专业人民调解队伍,把群众的事交给群众办,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防范。狠抓“四类排查”,即:联户日排查、小组周排查、村委会月排查、重要节点专项排查,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坚持多元化解,对能立即解决的,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并反映到位;不能及时解决的,在依法依规办理的同时做好群众疏导工作,确保实现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注重源头化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安创建中发挥了“缓冲器”“润滑剂”“减压阀”作用。 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深化治理成效。全县各人民调解工作队均达到有场所、有队伍、有机制、有标识、有成效“五有”标准,形成了一整套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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