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特约民主监督员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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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有效遏制随意、多头执法和办理“关系案”、“人情案”以及恣意裁量、工作作风方面等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正能量,不断推进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和监督机制的完善,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工作制度》要求,*月**日,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致公党锦州市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王刚,随锦州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开展营商环境特约民主监督。
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全程规范执法,开启行政执法记录仪,执法服装穿戴整齐,及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的规范要求开展工作,逐一对生产车间的燃气锅炉、天然气管道、生产废水的处理排放等方面进行细致排查,竭力为辖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随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市、区联合执法队工作人员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所涉人员签字确认,特约监督员全程进行民主监督。
特约监督员介绍了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主要履行的七项职责,针对重点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对公司产品的文化嵌入、品牌塑造、市场开拓、技能培训等方面与企业进行深度交流。企业对这样入企开展民主监督的执法方式表示高度认可,帮助企业更好地规范工作流程的同时,还能指导企业如何开展全方位自查,进一步保障了环境安全。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郭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