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关于2023年5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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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开始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发布时间:****-**-** **:**来源: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字体:大中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
通讯地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巴中市红州燃气配套设施生产线及二甲醚、LPG储配站建设项目巴环境巴中经开审[****]*号****年*月*日    巴中市红州燃气配套设施生产线及二甲醚、LPG储配站建设项目(环评批复).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 end【打印此页】【关闭窗口】上一篇下一篇 end主题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