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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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行政单位: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李付文地址:麻栗坡县麻栗镇玉尔贝路***号(回迁楼**楼) 受委托单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麻栗坡大队法定代表人:鄢文俊地址:麻栗坡县麻栗镇魁角路**号一、委托执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路政管理规定》《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云南省航道管理规定》《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中共文山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文编〔****〕**号)等。二、委托执法事项依法承担麻栗坡县行政区域内道路运政(含公交、出租)、公路路政、水路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交通工程造价、国际道路运输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三、委托执法责任(一)委托单位责任*.对受委托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呈批表格,规范执法文书编号。(二)受委托单位责任*.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受委托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并具备相应的行政执法能力。*.受委托单位要依法行使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对发生超越委托权、滥用委托权和违法、违纪、违规执法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受委托单位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四、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期满需要继续委托的,应当重新签订委托书。委托单位因行政执法依据、职能职责调整以及工作需要,有权随时变更,终止本委托协议的内容。五、其它有关事项(一)因委托行政执法行为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委托单位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被告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受委托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二)本委托书经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加盖公章后生效,委托书一式五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一份,另三份分别送文山州交通运输局、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麻栗坡县司法局备案。委托单位(盖章):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付文受委托单位(盖章):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麻栗坡大队法定代表人签字:鄢文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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