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镜湖区党校华强校区项目监理(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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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SW**C****FW****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党校华强校区项目监理(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天城工业园区纬五路*号B栋***室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镜湖区党校华强校区项目监理(二次)服务范围:芜湖市党校华强校区,教学楼三、四层装饰装修施工设计一体化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需对房间天棚、墙面出新,水磨石地面保留原样,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符合要求的水电工程、走廊出新,走廊地面清理和栏杆下坎台整修,以及部分改造监理。服务要求: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世文、王巧中、范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座*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三)被质疑人名称;
(四)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必要的法律依据;
(七)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四)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五)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芜湖市镜湖区委党校(行政学校)
地址:镜湖区文化路**号镜湖区政府
联系方式:方主任 ****-*******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谭凯华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