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认领和处置无主车辆的公告(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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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日常执法办案、执勤、巡逻过程中,查获相关车辆六十五辆。请车辆所有人或车辆实际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本人及车辆合法证件到原扣押单位接受处理、完善车辆手续进行认领。逾期未接受处理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我单位将依法对车辆进行处置。特此公告。 附:****年第*期车辆公告清单.xlsx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月*日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