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建“四大经济”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出炉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省委人才办、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文旅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我省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明确了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和*个方面**项政策支持。根据此次出炉的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我省对认定为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的,采取“工作和生活待遇+晋级和荣誉奖励+重点计划支持”的方式给予支持。其中,对引进的特级和A类、B类、C类人才:属于海外引进人才的,分别按***万元、***万元、***万元、**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属于国内引进人才的,分别按***万元、***万元、**万元、**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外籍引进人才的安家补助相应上浮**%。我省还同时设置了晋级奖励和荣誉奖励,对人才在认期内晋级的给予**万~***万元晋级奖励,对新取得有关荣誉称号或奖项的给予*万~**万元荣誉奖励,并明确安家补助不列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福建省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适用于在闽就业创业的引进人才(在闽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年,且来闽前在省外学习或工作连续*年以上的人才),现有人才(除引进人才外,其他已在闽就业创业的人才),有意来闽就业创业的待引进人才(已与省内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除了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能申报认定,其他都可以申报。此外,各设区市每年还可以从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的行业企业、新引进的重点企业或项目中各选出**家企业,每家企业推荐*名技术骨干进行自主认定。(记者 储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