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金州产业新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配套自来水工程(第一批)总承包(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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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标金州产业新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配套自来水工程(第一批)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金州产业新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配套自来水工程(第一批)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金州产业新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配套自来水工程(第一批)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报单位 德丰项目管理(辽宁)****** 工程类别 施工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建设地点 金州产业新园纬一路(永安大街-经三路)、经三路(纬一路-纬二路)、纬二路(永安大街-经三路、经四路-***西街)、永安东街(纬二路-纬三路)、环城路(夏金线-绿萍路)、规划六路(纬六路-金州一号路)、绿萍路(规划六路-环城路)。拟中标单位信息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质量要求企业资质评审得分大连市******;大连****** 薛维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辽**************** -*.******% ****年**月**日 开工至 ****年**月**日竣工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市政公用工程(仅限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单位名称 大连市******;大连****** 项目负责人 薛维康 施工项目负责人 薛维康 设计项目负责人 隋桂海 施工负责人资质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BB[****]*****],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设计负责人资质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辽****************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年**月**日 开工至 ****年**月**日竣工 质量要求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仅限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评审得分 **.** 企业业绩 *.旅顺口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普洛斯物流组团及百吉生物港单元给水项目 EPC总承包 *.大连市新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红线外雨水、污水、给水配套工程—给水配套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大连市******;大连******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施工报价: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设计报价:按照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 号文)下浮 **%。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TPBidder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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