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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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上载日期:****-**-**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系统归口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全省高级职称和中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建函〔****〕***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齐人社发〔****〕*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做好****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送材料时间和地点报送材料时间:按照省住建厅及市人社局统一安排,今年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材料申报定于为****年*月*日至*月**日(以职称平台开通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号,市党政办公中心六号楼一楼****室。联系人:杨 硕联系电话:****-*******二、申报材料和组卷要求(一)申报人申报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注明主副表),不装订入册。基层、改职、边境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基层”“改职”“边境”字样。申报专业应与已取得的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的专业名称一致。*.申报人员须提供个人签字确认及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信息确认表》(平台打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一式两份(附件*)。*.本人连续学历证书,继续教育专业证书,《岗位任职合格证明》(附件*)。学历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报告。*.同级改职人员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附件*)。*.现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申报人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被聘在岗*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企业人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须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附件*)。*.高技能人才申报须提供证书,填写《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附件*)。**.业绩成果材料。申报人所取得的业绩成果材料均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体现,包括任现职以来所负责工程项目、获得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科研成果、论著、教材和标准等业绩材料。申报人应选择规模较大、级别较高、最能代表个人水平的项目进行填报。(二)材料组卷装订要求主卷、副卷材料分别装入档案袋,每个档案袋正面须粘贴《申报材料目录》(附件*、*),为了防止材料丢失请用加厚档案袋并用胶带粘贴牢固。主卷材料:按照申报人申报材料序号*-*的顺序装订,为防止证件丢失,证书等需要先固定在A*纸上,再将A*纸连同其他需要装订的材料装订成册,并与《评审表》按顺序装袋。副卷材料:*.业绩材料。按获奖证书、业绩材料等顺序装订。*.标准、工法、图集、论著和教材等不需装订,与业绩成果材料按顺序装袋。附件下载:附件*-**请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信息网(http://***.******.***.cn/)下载。三、申报注意事项(一)参评人员计算任职资格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年*月**日,任职资格从****年*月*日开始计算。(二)申报人员为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号)执行,提交《岗位任职合格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三)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申请同级改职人员,需在新的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具备拟改任职称的任职标准和条件。申报人员应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四)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岗*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五)申报人所提供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利以及奖项等,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获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有关材料。(六)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其学历、从业经历、工作业绩,参照本单位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不含国家考试系列)。大学本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年(含在原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下同),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年,或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年,可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年,或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年,或中专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年,可认定初级职称。工作业绩成果突出的,可按规定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称。(七)全省职称评定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IP地址:http://***.******.***.cn/,技术咨询电话:****-********、********,没有统一分配帐号的单位可自行注册。专业技术人员新取得的职称资格信息,将直接上传到人社部职称查询系统,未通过平台评定的职称资格信息不予备案。(八)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要规范、齐全、真实、完备,并且均须原件。申报材料及组卷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全省高级职称和中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建函〔****〕***号)文件要求进行,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不漏项、不得涂改。其中现从事专业栏按省人社厅颁发《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第一章第二条专业划分的有关专业名称填报,要与已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和专业知识能力考试所申报的专业名称相一致。(九)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不得超岗推荐,并提供人社局出具的“核岗报告”及单位出具的推荐函,享受“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等人才政策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十)正、副高级材料同时上报,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各单位上报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严格执行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十一)各单位要做好资格初审工作,设立推荐委员会,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断三分之二以上,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十二)评审费用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元/人收取(现金)。(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全省高级职称和中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建函〔****〕***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齐人社发〔****〕*号)文件要求执行。附件:*.各市(地)、中省直单位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doc*.申报材料目录(主卷).doc*.申报材料目录(副卷).doc*.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doc*.岗位任职合格证明.doc*.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doc*.流动人员审查表.doc*.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doc*.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评审委员会拟评人员名册.xls**.《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doc齐齐哈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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