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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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桥中队在吹台东路查处一辆偷倒建筑垃圾车辆,中队将予以立案查处。*月**日凌晨,中队接到举报称有人正在娄桥吹台东路乱倒建筑废土。执法人员接报后赶到举报地点,发现一车辆绿色的货车正在路边水泥地上倾倒建筑废土,经初步调查该车辆未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属违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行为。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建筑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将立案查处,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接下来,中队将在该路段维持高密度巡查力度,对查获的运输单位和个人偷排乱倒建筑垃圾行为追根溯源,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违法责任,从根源上杜绝建筑垃圾处置的各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