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智慧资助平台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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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资助平台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安徽原文链接地址智慧资助平台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BFAFN*****二、项目名称:智慧资助平台系统三、中标(成交)信息无标题文档供应商名称:江苏******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号南京科亚科技创业园一号楼**、**、**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玖万元整(大写)(******.**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智慧资助平台系统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建成涵盖日常管理应用模块、综合测评、资助工作和迎新工作为一体的智慧资助平台系统,并搭建起为学校各级学生工作管理人员提供信息化服务的综合性办事平台,进一步规范采购人学校的学生工作管理。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和国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包括BUG 处理、故障处理、运行支持等服务,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项目搭建,本项目服务期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和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且通过项目验收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瑞雪,李斌,张荣杰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室,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智慧资助平台系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方法:****-********、*********.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雪逸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