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增补外立面装饰改造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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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信息   招标人: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增补外立面装饰改造工程   拟采购的工程的说明: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增补外立面装饰改造工程,预算金额为**万多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鉴于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外立面装饰改造项目整体性、统一性、协调性。同时考虑到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拟建议优先考虑原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黄山路院区改造工程中标单位负责实施。   (二)根据省二医财〔****〕***号文件第四章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三)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四)款:除《招标投标法》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费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 年* 月经修改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年*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进一步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投标人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湖北路南侧华尔街*号****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投标人、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反映,同时向纪检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号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基建办   联系电话:****-********   *.纪检部门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号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纪委办   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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