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原告杨艳与被告高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 告(2023)皖1102民初30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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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皖****民初****号
高明玲:
本院受理原告杨艳与被告高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皖****民初****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