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连城工业园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方案优化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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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生产活动需求,******申请对连城工业园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仓库平、立面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项目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绿地率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保持与调整前一致且满足原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关于连城工业园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项目所在地。*、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连城县政府网http://www.fjlylc.gov.cn/)。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十天。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股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号,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lcxgcghg@***.com)。附件:连城工业园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优化调整相关资料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