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关于松阳县天元农庄有限公司符合财政补助政策审核结果的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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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松阳县委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松委〔****〕*号)、松政办抄告字〔****〕***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洞阳观旅游度假村项目符合地方财政贡献奖励的要求。现根据企业申报,税务核实****年度纳税情况,县文广旅体局业务科室审核,****年度******享受该政策的第*个年度******可以享受地方财政贡献全额奖励共计***.******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 ****年*月*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我局书面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松阳县白露岭**号邮编:******联系单位: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和广电科(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年*月*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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