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工程(三期)-梅林街道梅湖村格水王自然村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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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公告
受宁海县******委托,对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工程(三期)-梅林街道梅湖村格水王自然村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发包内容:
本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湖村格水王自然村内;建设规模:全村共有***户,主要工作项目有原有路面拆除、修复约****.**m*,铺设De***的UPVC排水管****m,铺设DN***的HDPE中空壁缠绕管约****m;修复DN***的HDPE中空缠绕雨水管约***m;修复De***的UPVC雨水管***m;安装De***的塑料清扫口***只,安装D***的塑料清扫井***座,安装D***的一体式塑料检查井***座,砌筑、修复各类雨污水井***座,安装*m*、*m*玻璃钢化粪池各*座,安装*m*玻璃钢隔油池*座,安装**T/D一体式设备、建设终端;主要内容为:原有路面拆除及修复、铺设排水管、中空壁缠绕管、修复中空缠绕雨水管、雨水管、安装塑料清扫口、塑料清扫井、玻璃钢化粪池、玻璃钢隔油池、一体式塑料检查井、砌筑、修复各类雨污水井、建设一体式设备终端及接户等项目。项目预算价为*******元(不含甲供材料),发包价为******* 元[即总价下浮**%,其中暂列金、暂定价、运行维护费、非竞争性项目费用共计****** 元(含税)、出户管户内部分项目费用******元(不计税不计费)均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竞包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竞包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①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竞包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②竞包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要求完成录入;
③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④本次招标竞包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⑤竞包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以竞包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根据《宁海县政府(国有)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项目发包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邀请**家(不少于**家)录入电子交易系统的施工单位参加竞标,潜在的竞标人在确认接受邀请后即可获取发包文件,并参加竞标。
*、竞包文件的递交:
*.*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 月* 日**: ** 时止,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竞包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竞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海县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
*.* 逾期上传的竞包人,发包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
办公地址: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泉路***号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号二楼
联系人:周聪燕、严岳海、周恒、王际骁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