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鹿城区东晖锦苑3幢20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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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委托温州******,定于****年*月**日下午*时整,******拍卖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增价式拍卖,详见《竞买协议》及《房产租赁合同》(样本)。一、标的情况:房产坐落地址:东晖锦苑*幢***室,建筑面积****.**㎡,规划功能:商业,无不动产权证。首年租金起拍价:******元。装修期*个月。二、交易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为自然人的,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连带保证******章程等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成交者,竞价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合格竞租方,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发布,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第二个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重新接受意向人报名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清首期(半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逢一进十取整至百位),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上述租赁房产属整体出租,承租人可以进行招商招租,但不得擅自整体转租。承租人对外招商招租的,招商招租合同应在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出租人备案,招商招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招商招租每期收取租金的相应时间不得超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期限。四、报名及联系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咨询、报名地点:新城大厦**楼,******看样地点:******咨询电话:****-******** ***********出租方咨询电话:****-******** 纪检监察电话:****-********集团业务举报:****-******** 集团纪检举报:****-********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温州市******温州****************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