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潜山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富钰阁小区组团项目(二次)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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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富钰阁小区组团项目(二次)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中标( 定 标 )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皖H*-****-***项目名称潜山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富钰阁小区组团项目(二次)招标人名称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招标人代表刘先生监督人员蒋伟强中标(定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韩李生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
技术负责人:陈勇
证书名称:工程师
证书编号:****Z****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中标(定标)
候选人单位******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陈芳芳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
技术负责人:汪余芳
证书名称:工程师
证书编号:****FZ****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中标(定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安******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汪晓芬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
技术负责人:朱志广
证书名称:工程师
证书编号:JZ(**)***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中标(定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吴鹏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
技术负责人:韩可赞
证书名称:工程师
证书编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中标(定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严新苗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
技术负责人:潘高荣
证书名称:工程师
证书编号:****Z****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备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中标(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公示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联系人: 华文琦联系电话:***********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华文琦,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