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博罗县寨头三、四级水电站清理整改退出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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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号)、《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号)文规定,目前我县寨头三级水电站和寨头四级水电站二宗小水电站清理整改退出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整改退出验收工作提出意见。  一、整改任务  寨头三级电站:拆除电站厂房及附属设施、折除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封堵压力前池等。  寨头四级电站:拆除电站厂房、管养房、折除压力钢管、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拆除输电线路和引水渠填埋。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信函等方式向县水利局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之后*个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号  联系人:林文庭  联系电话:****-*******  博罗县水利局  ****年*月*日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zwgk/gzwj/tzgg/conten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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