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8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厂房改造工程(一期)龙岩市新罗区北外环路***号(新罗区未来城龙净环保智慧产业园)福建******龙******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位于已建**#、**#厂房,引入先进的模组PACK生产线,建成后年产*GWH储能电池模组。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资源配置及市场需求,适时启动第二期*GWH储能模组PACK生产项目。本次环评审批仅针对一期。(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中表*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地浇灌,待新罗区未来城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表*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区内监控点还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