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学校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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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的通知各部门、单位:****年*月**日,针对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明确****-****年度省级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相关事项的函》(详见附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申请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事项通知如下:一、定点服务供应商*、温州地区的车辆租赁服务可选择温******(联络人:董疆***********)、******(联络人:陈建琳***********)。*、浙江省内框架协议入围定点服务供应商。其中封闭式框架协议(燃油车)入围名单见附件*;开放式框架协议 (新能源车)入围名单,可查询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下所列服务用车单位。二、采购与报销流程(*)使用财政国库资金(财务经费编码结尾带“G”的项目)支付,需事前向国资处申购,确认书下达后到国资处备案,备案完成后,凭发票、清单(合同)、支付凭证、请购单、确认书(采购管理系统下载)到计划财务处报销。(*)使用学校自有资金(财务经费编码结尾不带“G”的项目)支付,用车后,凭发票、清单(合同)、支付凭证、确认书(附件*或附件*)到计划财务处报销。附件*:关于明确****-****年度省级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相关事项的函附件*:****-****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名单附件*:确认书-温******、******附件*:确认书-其他入围定点服务机构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