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关于征求《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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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上载日期:****-**-**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我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丰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市起草了《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意见征集时间自****年*月*日至*月**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号政府*号楼****室(邮编:******)。二、通过电话方式提交意见,联系人:巩皓,联系电话:****-*******。附件:《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齐齐哈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年*月*日 (责任编辑:王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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