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剔除国家第八批、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不符合挂网要求药品的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号)、《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二至五批和新疆“*+N”联盟集采部分药品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及江西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号)及我省集采药品挂网要求,现就剔除不符合挂网要求的产品通知如下: 一、过评已挂网超过三家的,剔除其他未在我省采购平台 “通过一致性评价”通道申报挂网的产品,后期可凭通过一致性评价证明材料提出申请(纸质材料),方可重新申报挂网。 二、除已执行中选供应陕西产品以外的其他包装,在采购协议执行期间不接受申报挂网。 三、未按我省开展的国家组织带量第二、四批接续采购工作要求进行申报的产品,在采购协议执行期间不接受申报挂网。****年**月*日申报截止日后新批准上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可在*月**日前在我省采购平台 “通过一致性评价”通道申报过评信息。 四、在我省开展的国家组织带量第二、四批接续采购工作中虚假申报的产品,在采购协议执行期间不接受申报挂网。 以上产品可通过附件中“备注”查看原因。附件.不符合挂网要求剔除清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