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及时办理到期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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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为进一步做好供应商的服务工作,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采购市场体系,我院现开展办理到期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办理范围按合同约定已完成履约尚未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以及按合同约定已到期尚未退还质保金的供应商。二、办理流程*.请各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项目需求部门提出退还申请,按相关财务报销要求完成退还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供应商名称如有变动,请一并提供工商部门相关材料。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联系人:曹老师特此公告。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