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心河路(龙岗大街至岗北一街)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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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河路(龙岗大街至岗北一街)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河北原文链接地址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内容: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更正为: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招标文件涉及的内容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原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获取本更正后果自负。 本更正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