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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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代理服务费”更正为“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以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计价后下浮**%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采购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更正为“向采购人收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环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号愉珑湾(一区)*幢***商铺(临东海岸大道)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 电话:****-******** 广东****** ****年**月**日 相关附件: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