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区直机关工委给排水系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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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区直机关工委给排水系统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应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区直机关工委给排水系统维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采购需求:区直机关工委给排水系统维修项目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给排水维修 给排水系统维修项目 *(项) 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小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专业工程施工的能力;供应商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区外企业须按照“藏建市管函〔****〕***号”要求备案并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 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完成注册后,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在法定时间内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江冲路纳如路交叉路口);电子磋商文件的递交:供应商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磋商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磋商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标时候造成磋商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实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供应商无需到场开标,请各潜在供应商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电子磋商文件上传,因供应商原因异常导致现场无法读取磋商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磋商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解释。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如下:(*)供应商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注意事项(投标单位、供应商)。 (*)供应商无须提供投标原件,上传到平台的电子磋商文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在完成开标之前,供应商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对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 (*)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对应的作业标段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fwzxlx/*****.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号文要求,****年、****年度被评为D级的企业限制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天海路**-*号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号楼*、*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宗(采购人) 和耀宗(采购代理机构)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