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江阳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新(改)建乡村道路(江阳区X003黄舣场镇至弥陀段美丽乡村路) 泸弥桥、古楼溪桥河势稳定与评价报告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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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新(改)建乡村道路(江阳区X***黄舣场镇至弥陀段美丽乡村路) 泸弥桥、古楼溪桥河势稳定与评价报告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原文链接地址江阳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新(改)建乡村道路(江阳区X***黄舣场镇至弥陀段美丽乡村路) 泸弥桥、古楼溪桥河势稳定与评价报告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比选人泸州董******拟对江阳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新(改)建乡村道路(江阳区X***黄舣场镇至弥陀段美丽乡村路) 泸弥桥、古楼溪桥河势稳定与评价报告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招标代理机构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潜在供应商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DZB******** *.比 选 人:泸州董****** *.项目名称:江阳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新(改)建乡村道路(江阳区X***黄舣场镇至弥陀段美丽乡村路) 泸弥桥、古楼溪桥河势稳定与评价报告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服务期限:至委托代理事项完成之日止。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参与投标的比选申请人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 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 (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可通过邮箱方式获取比选文件。请将单位介绍信(提供比选申请人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扫描传至tttddde***@***.com在线获取。(报名资料的递交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群利村*组**号附*号二楼办公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邀请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泸州董******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振兴路***号 邮 编:******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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