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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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号联系人: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固辐科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高淳***kV淳朝*J*线**#-**#杆改造工程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荆山路************(*)将现状***kV淳朝*J*线**#~**#塔间架空线迁移改造,现状***kV淳朝*J*线**#~**#为双设单侧挂线线路,建成后为:**#-G*-**#新放双设单侧挂线架空线路路径长约*.***km。新立钢管杆*基(G*)。(*)拆除现状***kV淳朝*J*线**#~**#塔间共*基钢管杆(具体拆除的是**#钢管杆)、杆塔间导地线及附属金具等,拆除线路路径长约*.***km。线路施工期的污染因子主要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土地占用及地表植被破坏等,运行期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噪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噪声:①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控制设备噪声源强;②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项目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的十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工程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③项目施工时应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尽量减少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④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运输渣土、运输施工材料和进行土方挖掘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作业,运输线路尽量避开居住集中区域。*)扬尘:①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采取覆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②施工期间使用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须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③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在场地内堆放的,应当实施覆盖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弃土弃渣的车辆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废水:①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集中,经过项目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②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③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施工人员居住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④施工期间禁止向周边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固废:①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堆放收集;②项目拆除的杆塔、导线及附属金具等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塔基清除产生的废弃混凝土集中收集送至指定场所处置;③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态环境:①本项目旧塔基拆除、新塔基开挖时,开挖的土石方进行及时回填;在清挖塔基时,尽量减少周围土方开挖量;拆除导线及附属金具时,做好施工防护及回收,集中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②施工过程中对地表植被应加强保护、严格管理,禁止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除施工必须铲除植被外,不允许乱砍滥伐;③材料运输过程中,本项目充分利用现有道路,不设置临时便道。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堆放在材料堆场内;④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可能恢复原状地貌,将余土和施工废物运出现场,并送至固定场所处理,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根据原有功能进行恢复。二、运营期。*)生态环境:本项目***kV输电线路运行初期,建设单位应对植被恢复的质量加强监控和管理,恢复效果差的区域应及时补植。*)电磁环境:①项目架空线路建设时,提高导线和其他金具等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同时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及导线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②在线路杆塔上设置警示标志牌。*)噪声:本项目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以减少电晕放电,降低可听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