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重要通知 | 天津经开区将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全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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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背景特殊、意义重大。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 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津政发〔****〕*号)、《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津滨政发〔****〕*号)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天津经开区将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全面活动,对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所有市场主体进行入户清查,采集基本信息。本次普查范围涵盖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所有产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 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年**月**日,普查时期资料为****年年度资料。相比五年前的“四经普”,第五次经济普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本次普查将统筹开展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统一数据时点、统一登记时间、统筹设计指标,确保普查对象对于同一指标只填报一次。本次普查新增了数字经济调查,调查范围为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标星号行业,同时用“信息通讯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代替“四经普”的“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增加了相关指标,增加了规下企业填报范围。在数据采集方式上,采取网上填报和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并优化了个体经营户抽样方法,将全部个体经营户划分为全面调查层和抽样调查层,对全面调查层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对抽样调查层个体经营户按照行业分别进行抽样调查。 经开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经济普查涉及在经开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面广量大,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根据相关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